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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市項目申報
為深入實施“116”行動計劃,加快落實與合肥市新一輪合作共建任務,高質量推進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建設,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現就做好第四批市級示范基地創建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報條件
(一)主導產業突出。申報主體原則上須從事區域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中的種養、初深加工、社會服務、物流供應的一業或多業。根據從事主導產業類型的不同,將創建基地分為生產主導型、加工主導型和供應主導型三大類。生產主導型基地主要以適度規模種養為主導產業,加工主導型基地主要以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為主導產業,供應主導型基地主要以農產品倉儲物流、市場營銷為主導產業。
(二)企業運行規范。申報主體須為阜陽市范圍內工商部門依法登記或批準成立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農業生產經營實體,生產經營證照齊備有效,運行規范,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稅收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生產經營水平較高。申報主體生產、加工、供應能力和發展潛力較強,基礎設施建設、科研創新水平、聯農帶農機制、行業示范帶動作用較好,在種養規模、加工品檔次和產值、社會化服務能力與規模、物流供應的覆蓋范圍等方面,在縣域同類市場主體中處于先進行列。
(四)企業經濟效益較好。申報主體近2年(2021、2022年)生產經營保持穩定發展,經濟社會效益良好。
(五)有產品銷往滬蘇浙及合肥市場。為深入貫徹合肥市政府與阜陽市政府新一輪合作共建協議(2021-2025年),加強兩地農產品產銷對接,產品銷售市場拓展新增合肥地區。申報開展示范創建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與滬蘇浙及合肥地區合作緊密,有一年及以上產品銷往上述地區的銷售經歷。2022年申報主體面向滬蘇浙及合肥地區的產品年銷售額原則上應占其總銷售額的30%以上。
二、申報數量
第四批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擬創建30個左右,采取差額申報、擇優選定方式。各地推薦申報數量不超過6個。
三、申報程序
(一)市場主體申請。具備條件且有意愿申報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根據要求填寫《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創建申報表》(附件1),并按照清單準備相關支撐材料(附件2)。上述資料匯編成冊、一式3份,報屬地農業農村局。
(二)縣級審核推薦。市級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創建以縣級審核為基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審核結果負責。各地應組織兩名以上專業人員實地核查申報主體生產經營情況,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進行認真審核,對申報主體是否具備申報條件簽署審核推薦意見(附件3)。審核結果在充分征求發改、稅務等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擇優推薦正式行文報市農業農村局,并附示范基地創建匯總表(附件4)、部門征求意見情況說明等材料。
(三)市級審核批準。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擬創建主體名單,經市農業農村局會議研究審定,并經公示后行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