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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市項目申報
為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強縣建設,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水平,按照國家、省、市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據《潁上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開展2023年潁上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項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報范圍
在本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和專業合作社組織。
二、申報材料
1、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實審通知書復印件及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總結(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知識產權獲取情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情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和機構人員設置配備、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經費投入、知識產權的轉化與產業化情況、開展知識產權主要工作措施等)。
三、注意事項
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公章裝訂成冊,一式一份,于2023年6月30日前報送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工作股,電子版發至郵箱。
附件:
潁上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培育一批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深入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促進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加快知識產權強縣建設,根據阜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方案》的通知(阜市監知促〔2021〕34號),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和專業合作社組織。
第三條 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的認定遵循“企業自愿、政府推動、動態管理”的原則,實行年度審定,即每年認定一次,有效期一年,實行動態調整。
第四條 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的認定條件:
(一)縣知識產權試點企業的認定條件
1、企業具備較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技術創新對企業作用明顯;
2、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成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明確承擔知識產權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3、最近兩年來未發生過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4、上一年度申請發明專利5件以上,無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
(二)縣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認定條件:
1、企業具備較好的知識產權工作基礎,技術創新對企業作用明顯;
2、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成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有明確承擔知識產權工作的專(兼)職人員;
3、最近兩年來未發生過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4、上一年度申請發明專利10件以上,無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
5、具備一定的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和產業化能力。
第五條 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材料:
1、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實審通知書復印件及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總結(主要內容包括企業知識產權獲取情況、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和機構人員設置配備、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經費投入、知識產權的轉化與產業化情況、開展知識產權主要工作措施等)。
第六條 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認定程序
1、縣市場監管局每年發布申報通知,開展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
2、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申請材料;
3、縣市場監管局組織有關業務股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定意見,報縣市場監管局局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并對通過名單進行公示;
4、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縣市場監管局相應認定為縣知識產權試點企業、縣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第七條 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享有政策
1、對被認定的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按市縣有關規定給予獎補,獎補經費用于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
2、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知識產權試點(優勢培育)、示范企業的評選認定;
3、對被認定的縣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開展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宣傳培訓、專利信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進行重點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
第八條 本辦法由縣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